真实国产老熟女无套中出,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说,99精品国产在热久久婷婷,久久久久人妻精品一区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聯(lián)系我們

河北法學

法治動態(tài)

當前位置: 期刊首頁 >> 法治動態(tài) >> 正文



為預付式消費帶來“司法指南”——聚焦最高法發(fā)布《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涉預付式消費典型案例
日期: 2025-04-16      信息來源: 中國審判      點擊數:

在民生消費領域,預付式消費模式已深度融入大眾日常生活,從教育培訓到健身美容,從餐飲零售到家政服務,這種便捷的消費方式承載著億萬家庭對美好生活的期待。然而,頻發(fā)的商家“跑路”、服務縮水、退款無門等問題,不僅侵蝕了消費者權益,也破壞了市場信任機制。

規(guī)范預付式消費、規(guī)制違法商家,事關消費者合法權益、誠信商家經營以及和諧消費營商環(huán)境的構建。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指出,要以司法守護放心購,依法治理職業(yè)閉店人”“職業(yè)背債人等亂象,維護市場合法秩序。

20253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及涉預付式消費典型案例,以法治基石筑牢民生消費安全網,為構建敢消費、愿消費、樂消費的良性生態(tài)注入司法動能。

01 明確消費者合同解除權利

近年來,預付式消費已逐漸成為培訓領域消費者廣泛采用的消費方式。

預付式消費有利于解決經營者尤其是廣大中小微企業(y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利于降低消費成本,也是消費者廣泛采用的消費方式。但是,經營者在預付式消費中的融資行為也會使消費者面臨較高的違約風險,卷款跑路、霸王條款、收款不退等問題成為消費堵點和痛點。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關負責人介紹。

此次發(fā)布的《解釋》及典型案例就明確了消費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202043日,黃某與重慶某公司簽訂培訓合同約定,黃某自2020419日至2021418日在重慶某公司處接受舞蹈培訓,培訓費3000元。當天,黃某即向重慶某公司交納全部培訓費。合同簽訂后,黃某在重慶某公司開設于重慶市兩江新區(qū)金開大道的培訓場所接受培訓至2020621日。

2020622日,重慶某公司向接受培訓的消費者發(fā)出《消費者告知函》稱,位于重慶市兩江新區(qū)金開大道的培訓場所停止教學,消費者應于2020630日前選擇新的培訓地點。因消費者個人原因不到場培訓的,重慶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消費者不得以此為由變更或解除合同、要求賠償。黃某認為其決定選擇該培訓機構的主要因素是接受培訓的便利程度,原培訓地點緊挨其住所,更換后的三個培訓地點離黃某居住地很遠,導致其簽訂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遂起訴請求解除合同并由重慶某公司退還培訓費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黃某與重慶某公司簽訂的培訓合同合法有效,當事人應按約定履行義務。重慶某公司單方更換的培訓地點離黃某的住所都很遠,使黃某獲得培訓服務的時間和交通成本明顯增加,導致黃某就近接受舞蹈培訓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黃某要求解除合同,應予支持。故判決重慶某公司返還黃某培訓費2473.97元。

培訓地點的遠近和交通便捷性對消費者決定是否訂立預付式消費合同有重要影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關負責人在闡述該案的意義時表示:如果培訓地點的變更給消費者接受培訓造成明顯不便,顯著增加消費者在途時間和交通成本,導致消費者在工作、生活之余就近接受培訓服務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消費者有權請求解除合同。

《解釋》在規(guī)定排除消費者依法退卡權利的霸王條款無效的基礎上進一步規(guī)定,在經營者遷店造成消費者明顯不便、轉店未經消費者同意、出售計時卡卻不能正常提供服務等情形下,消費者有權依法解除合同、請求退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關負責人介紹?!督忉尅愤€明確了身體健康原因可作為消費者退款理由,同時,規(guī)定了退款本金和利息的計算方法。

02 破解舉證難題

通常而言,預付式消費合同文本或者記錄消費內容、次數、金額及預付款余額等信息證據都由經營者控制,如何舉證是消費者面臨的一大難題。

2013年起,楊某經常在某美療館接受美容美體、養(yǎng)生按摩等服務,共支付預付服務費1016124.6元,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2020年年底,某美療館更名為某健康管理公司。公司更名后,要求楊某再交納5000元服務費才能繼續(xù)享受服務,且原有的很多服務項目不再提供。楊某不接受某健康管理公司提出的處理方案,要求退還剩余款項。該公司表示楊某預付款僅剩1萬余元。因雙方就楊某預付款余額、剩余服務項目次數等均不能達成一致,楊某遂起訴請求某健康管理公司退還服務費547794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與某健康管理公司存在服務合同關系。楊某提供的銀行卡對賬單、部分充值檔案照片和銷售憑證證明其支付的預付服務費為1016124.6元。某健康管理公司作為服務提供方,應就其向楊某提供服務的內容、次數、金額承擔舉證責任,但是其作為客戶檔案和交易資料的持有方,在法院釋明舉證責任后仍未提供完整的客戶充值記錄和消費記錄。法院綜合考慮楊某的訴訟請求和本案實際情況,根據楊某預付服務費的總金額、部分客戶消費記錄記載的合同履行頻次、部分充值檔案照片載明的服務項目單價,酌情確定某健康管理公司退還楊某服務費50萬元。

本案中,某健康管理公司存在不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用其他公司POS機代收款、收費核銷賬目混亂等不規(guī)范經營行為,拒不提供完整的記載消費金額、次數、預付款余額等信息的證據,引發(fā)預付款退費難問題,影響案件事實查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關負責人在闡述該案的意義時表示:在此情況下,審理法院根據消費者的訴訟請求,結合全案證據對應返還的預付款金額作出認定,有利于引導經營者誠信、規(guī)范經營,為消費者安心消費提供司法保障。

據了解,《解釋》著力從兩個方面解決舉證難的問題。一是明確對消費者有利的合同解釋規(guī)則,如果經營者未與消費者訂立書面預付式消費合同,應當作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引導經營者主動訂立書面合同。二是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證據的責任。經營者控制合同文本或者記錄消費內容、次數、金額及預付款余額等信息的證據卻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的,可以根據消費者的主張認定爭議事實。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關負責人表示,這都有利于解決消費者維權時面臨的舉證難問題。

具體而言,《解釋》第十二條規(guī)定,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預付式消費合同后,未經消費者同意,單方提高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降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消費者請求經營者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同時,根據《解釋》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經營者遷店給消費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明顯不便、未經消費者同意將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出售不限消費次數的計時卡卻不能正常提供服務等情況下,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消費者因身體健康等自身客觀原因致使繼續(xù)履行合同對其明顯不公平的,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解釋》起草過程中結合法理依據、調研情況、市場導向和保護消費信心等方面對消費者七日無理由退款權利作出規(guī)定?!督忉尅返谑臈l規(guī)定,消費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內有權請求經營者返還預付款本金。

據介紹,這有利于解決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規(guī)制過度勸誘、欺詐營銷行為,引導經營者通過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來吸引消費者。《解釋》同時還規(guī)定了例外情形,即消費者訂立預付式消費合同時已獲得過相同商品或者服務的,不能七日無理由退款。

03 打擊職業(yè)閉店行為

近年來,隨著預付式消費領域跑路逃債現(xiàn)象的增多,部分人員隨即產生了歪心思。他們以幫助閉店為業(yè),惡意幫助經營者逃避債務,從中牟利。

王某是某公司名下瑜伽店充值會員,該店閉店時其仍有8260元未消費。劉某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東。薛某多次在朋友圈發(fā)送高價收購經營不善店鋪會員”“幫助消耗負債”“死客激活等信息,自稱提供前述中介服務,收取服務費用。

2023913日,劉某將某公司股權全部轉讓給薛某。次日,薛某變更登記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東。2023928日,薛某申請注銷某公司。注銷材料顯示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但案涉瑜伽店會員約有200人,還有40萬元左右的預付款未消費。薛某稱已將會員轉給另外一家美發(fā)店,王某不同意去美發(fā)店消費,遂起訴請求薛某返還剩余預付款826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薛某通過閉店牟利,其作為公司唯一股東,在明知有大量會員債權未進行清算的情況下,仍作出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的《清算報告》,并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注銷公司,屬于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的行為。該行為導致王某無法在合法的清算程序中申報債權,使其債權無法受償,王某有權主張薛某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故判決薛某退還王某未消費金額8260元。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消費者等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或者一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關負責人表示,職業(yè)閉店人與公司股東惡意串通,幫助公司股東逃避債務,損害消費者等債權人權益的,應當與公司股東共同向消費者等債權人承擔責任。消費者有權選擇向公司原股東或者幫助逃債的職業(yè)閉店人”“背債人主張權利。

據了解,職業(yè)閉店在實踐中主要表現(xiàn)為兩種形式:一是出謀劃策,通過安排背債人等方式幫助經營者逃債,并通過收取經營者支付的報酬獲利;二是直接參與經營,利用店鋪原有的客戶資源,以抽獎、充值返現(xiàn)等噱頭誘騙消費者繼續(xù)充值,收到預付款后閉店、卷款跑路,后者通常涉嫌詐騙罪等刑事犯罪。

本案對職業(yè)閉店人幫助經營者逃避債務的行為給予法律上的否定性評價,有利于提振消費者消費信心、規(guī)范公司經營行為,營造誠實守信的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關負責人闡述案件意義時說。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xù)加強與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協(xié)作,有效規(guī)制預付式消費領域損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通過發(fā)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保護消費者權益,讓人民群眾擁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表示。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友誼北大街569號

Copyright? 2004-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備11009298號